【网络安全宣传】
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谣言
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来,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按照“以打开路、以打促治”的思路,依法严厉打击编造、传播网络谣言等涉网违法犯罪行为,取得明显成效。
【案例一】张某某编造“拉萨某小区天然气井喷式泄露”网络谣言案
1月10日,拉萨网民张某某在某网络平台编造“1月8日两会期间,拉萨市某小区天然气井喷式泄露,有巨大爆炸隐患”谣言信息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拉萨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【案例二】李某编造“乃东区小偷被围殴”网络谣言案
1月23日,山南网民李某为博眼球、吸引流量,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“山南市乃东区小偷被抓后遭群众围殴”谣言信息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山南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【案例三】孙某某编造“女游客爬布达拉宫缺氧死亡”网络谣言案
2月10日,安徽网民孙某某在某视频平台编造“一女游客爬布达拉宫途突然缺氧晕倒,120急救中心直接宣布抢救无效死亡”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【案例四】达某编造“米林市某镇某村村委换届选举暗箱操作”网络谣言案
5月5日,林芝网民达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“米林市某镇某村村委换届选举暗箱操作”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林芝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达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【案例五】李某某编造“已经拿到西藏中考考题试卷”网络谣言案
6月3日,林芝网民李某为博取眼球和吸引流量,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“已经拿到西藏中考考题试卷”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林芝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【案例六】蔡某某编造“珠峰无限期关闭”网络谣言案
6月6日,某网民蔡某某为博取眼球和吸引流量,在某网络平台编造“西藏喀则市定日县珠峰管理局发布公告,珠峰无限期关闭”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【案例七】郑某某编造“国家派人捕捞羊湖冷水鱼出售”网络谣言案
6月19日,日喀则网民郑某某在某网络平台编造“ 羊湖有着丰富的冷水鱼资源,国家派人来了一次大捕捞,把鱼出售了”谣言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郑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【警方提醒】
文明上网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是每个网民的责任。网民应当遵守法律,坚守道德底线,从我做起,坚决抵制网络谣言。加强科学知识的学习,提升自身谣言鉴别能力,遇到一些来源不明的信息,应该去思考和求证,而不是跟风转发,不要让自己成为不法行为中的一个环节。互联网企业、网络平台应当守好“责任田”,强化行业自律,从源头堵住谣言入口,不给造谣者以传播机会。